2024-12-19 周四 为着福音聚会的三项祷告

经文:时时在灵里祷告,并尽力坚持,在这事上儆醒,且为众圣徒祈求,也替我祈求,使我在开口的时候,有发表赐给我,好放胆讲明福音的奥秘……使我在这奥秘上,照我所当讲的,放胆讲说。(弗六18-20,另译)

除了以上两点之外,盼望弟兄姊妹从定规有福音聚会起,就要加紧你们的祷告,加强你们的祷告。大体说,祷告的内容可具体区分为三项重要的事。第一项是普通的,要为福音聚会的事有祷告。这是非常普通的祷告,全体圣徒都应该有这一项普通的祷告。第二,必须把你们在主面前受引导,准备要邀请来听福音的人,担在肩上,在主面前一再的提名祷告;不只一次、两次,乃要一再、多次的提名祷告。第三,必须为着福音讲台祷告,求主不仅赐给能力的话,更赐给权柄的话、新鲜的话,能扎透人心、摸着人感觉、光照人里面,把人现实生活说得透彻的话。盼望弟兄姊妹要特特为着讲台的发表祷告。这就是以弗所六章所说,“使我在开口的时候,有发表赐给我,好放胆讲明福音的奥秘,…使我…照我所当讲的,放胆讲说。”(19-20)这里的“发表”与一般所谓的“口才”不同;在希腊文里,这不仅是指说话流利,有口才,更是指发表出来的话语,指一种说得出的话语。

换言之,这是指一种能把神说到人里头的话,一种能把人的心窍说开的话,把现实情形说明白的话,把人隐密光景说得显明的话。这是一种的发表,能把福音的奥秘完全启示出来。这一种的话语,在说到火湖时,能把火湖的火生动的显在人的跟前;在说到主耶稣的宝血时,能把宝血如何为罪人流出,活画在人跟前;在说到人的罪恶时,能摸着人罪恶的感觉,叫人觉得一幕一幕如同现场犯罪般,深深摸着他良心的感觉,叫他在神面前非定罪自己不可。这样的话语,这样的发表,不是人的头脑所能想得出来的,乃是需要能参透万事的,甚至参透神的深奥的圣灵,将这些话启示给人(林前二7-13)。这就需要圣徒们在主面前,有专一而透彻的祷告。

我们需要多有个人的祷告,或几个人来在一起的祷告;不但要专心祷告,并且要加紧祷告。当你个人祷告时,永远要有一个心情,有一个重的灵,伏在主面前说,“主,虽然我是一个人,在这个时候跪在这个地方,但不是我一个人在这里祷告。主,你知道这些日子,全教会的弟兄姊妹都在祷告。因着时间空间的限制,我不能和他们在一起,但在灵里却是和他们联在一起的。主,我不是单独的在这里祷告,我乃是在教会中祷告,在祷告中宣告教会的祷告。虽然是我个人伏在你面前,却不是个人的祷告,乃是教会的祷告。”有时,若是时间、地点来得及,能有两、三位甚或四、五位,在一起这样祷告也很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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