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自愿且勇敢交出自己,以经过过程。这就是说,祂自愿走进死亡。祂有权柄受死,也有权柄复活。祂自愿进入死,又从死里出来。祂并没有死的问题,因此祂不需要死。祂有特权,可以决定要不要死。祂可以定意去死,或者定意不死。然而对我们来说,死亡却不是可以选择的事。当死临到我们的时候,我们不能说,“死阿,我还没豫备好,请你改天再来罢!”当死来临时,人人都要被征服。但对主却不是这样,因为祂是生命的主,并且就是生命本身。祂若不愿死,祂就有能力和权柄拒绝死,而不死。虽然祂没有被迫受死,祂却自愿受死,因为祂来是要将自己分赐给我们作生命。祂知道惟有藉着死,才能将祂自己释放到我们里面作生命。事实上,祂已经说过,祂是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(约十二24)。这粒麦子若不愿去死,如何能释放生命,结出许多子粒来。
主自愿受死的第一个证明,就是祂到园子里去(约十八1)。这就是说,祂去到一个能被人捉拿的地方。按照马太、马可和路加的记载,主是到园子里去祷告。那三卷福音书启示,主是担罪者,祂担当我们的罪。因此,祂必须到父面前去祷告。但约翰福音没有这样的记载。约翰的记载表明,祂到园子里不是为祷告,乃是为将自己交给那过程。祂去那里是要被捉拿,被逮捕,被交给死。这就是说,祂自愿交出自己,主没有躲藏起来,却甘愿将自己献上以经过过程。
指明主自愿受死的另一件事,就是人没有发现祂,是祂到他们面前去。那假门徒犹大带了两班人来-兵丁是政治人物,祭司长和法利赛人的差役是宗教人物。宗教界和政治界合作,将生命的主置于死地。然而,他们没有找到主,是主到他们面前去。在主祷告的时候,兵丁没有来捉拿祂,是耶稣出来迎着他们说,“你们找谁? ”(约十八4)。他们回答说,“拿撒勒人耶稣。”耶稣对他们说,“我是。”(约十八5)。他们听见这句话,就退后倒在地上(约十八6)。“我是”这句话叫他们惊慌,这就是“耶和华”这名的意思。主并没有趁这机会逃跑,却再次问他们:“你们找谁? ”所以,不是他们捉拿了主,乃是主将自己交给他们。祂是自愿受死的。祂若不愿意死,没有人能拿住祂。这证明约翰福音的目的,是显示主是生命的主,祂自愿去死,为要将自己释放出来作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