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文:所以我要使祂与至大者同分,与至强者均分掳物;因为祂将命倾倒,以至于死,且被算在罪犯之中;惟独祂担当多人的罪,又为罪犯代求。(赛五三12,另译)
祂将命倾倒,以至于死;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
在五十三章十节说,神将基督置于死地,以祂的魂为赎愆祭,十二节说,“祂将命倾倒。”倘若基督仅仅将自己置于十字架,神仅仅悦纳祂为赎愆祭,基督的死就不是为我们代替的死,只不过是殉道而已。照样,倘若神喜悦将祂置于死地,而祂不愿死,那么祂的死就不是代替的死。基督的代替的死,在于神喜悦将祂置于死地,也在于基督甘愿这样受死。不仅如此,倘若基督犯过罪,祂的死就不能算为代替的死;那样,祂就必须为自己死,不能为我们死。
以赛亚在本章的写作中,陈明了属天法庭中明确的辩辞,证明神喜悦将基督置于死地,基督也愿意为别人死,并且祂是完全无罪的(赛五三9)。因此,祂的死的确是代替的死。
十二节下半说,“因为祂将命倾倒,以至于死;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,祂却独自担当多人的罪,又为罪犯代求。”当基督在十字架上时,祂为那些钉祂十字架的人祷告(路二三34)。
祂未行强暴,口中也没有诡诈
以赛亚五十三章九节告诉我们:“祂虽然未行强暴,口中也没有诡诈,人还使祂与恶人同埋,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。”这节启示基督是无罪的,祂并不是为自己的罪行而死。
祂若行过强暴,口中有过诡诈,祂就不是无罪的,祂就无法为我们而死。基督是完全无罪的。因着祂没有罪,祂不需要为自己死,祂那代替的死乃是为着我们。